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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共治之便民服务二十九条

来源 :泉州税务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2

减税费优服务 助复产促发展 

  为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支持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更好服务市场主体早日步入正常轨道,泉州市涉税相关部门细致梳理了近期推出的各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特别是为确保减税降费落生根、有效应对新冠肺炎疫情而新近推出的服务举措,归纳整理为“税收共治之便民服务二十九条”,努力提高公共服务供给与群众办事需求的耦合度,使各项“抗疫情、促发展”政策措施快速有效传导到广大的纳税人、缴费人。



  这些措施将作为巩固拓展税收共治工作的第一批成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复制推广,为实现“减税费、优服务,助复产、促发展”目标提供强有力的执行保障。

一  构建易知易享的服务体系,保障政策落实
01
  税费优惠“清单化”。加强部门信息共享,推行税费优惠清单式管理,梳理完善减税降费具体项目清单,主动对社会公开并做好宣传。除依法须税务机关核准和向税务机关备案的特定情形外,一律由纳税人、缴费人“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留存备查。
02
  政策措施“数字化”。研发推广“税秒算”税费计算器,提供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一般纳税人减税降费、代开普通发票税费、个人一手房税费、个人二手房税费等计算功能。推广“红利清单”制度,依托电子税务局向纳税人推送减税降费红利清单,享受红利一目了然。
03
  政策辅导“精细化”。梳理汇集各部门的政策内容,为每户纳税人量身定制“政策明白卡”,清楚列明纳税人可适用税费优惠政策,并做好辅导推送。不折不扣落实各项已出台的减免税政策;在实施降低社会保险费率政策基础上,进一步落实好阶段性减免企业社会保险费政策,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
04
  政策落地“网格化”。构建“县局盯分局、分局盯片区、干部盯税户”三级网络,以“网格”为依托,实行分片包干、分类施策的网格化管理服务责任制,组建专门服务团队,配备骨干人员,在“格内”及时响应纳税人需求,精准落实各项政策服务措施。
05
  数据分析“系统化”。充分发挥增值税发票等税收大数据覆盖面广、及时性强、颗粒度细等优势,系统化、多维度跟踪分析企业复工复产状况以及经济运行情况,细致梳理购销方、上下游配套等方面需要解决的问题,提出务实管用的支持措施和有针对性建议。
06
  帮扶措施“精准化”。提高支持复工复产服务便利度,主动加强沟通联系,切实把脉企业需求,发挥税收数据搭桥作用,对上下游衔接不畅的企业,通过数据分析助力企业实现供需对接。
07
  专家服务“个性化”。根据企业需求,优选专业人才,分类组建龙头企业服务团队、“走出去”企业服务团队、高新企业服务团队、台商企业服务团队等,积极开展上门服务或网上咨询,为企业提供个性化定制服务。 

二 构建协同协作的共治体系,营造优良环境
08
  部门协同“一体化”。推进税收共治,在成功建设“减税降费融合宣传服务中心”基础上升级构建“税收共治宣传服务中心”,增加协同共建部门,持续拓展平台共建共享、优化运行机制和扩容合作项目,聚力更高效开展融合宣传服务。
09
  专业服务“协作化”。正确引导全市涉税专业服务机构积极发挥专业优势和技术优势,为纳税人和税务机关提供专业服务;加强涉税专业服务监管,确保涉税专业服务行业在税收工作中发挥正向协作作用;组织涉税服务行业力量,通过同心服务团、税收志愿者开展公益性服务活动,配合做好税收政策的辅导服务。
10
  纳税服务“社会化”。会同工商联和行业协会、商会等部门(单位),进一步扩展税企双方沟通渠道和平台,探索以行业为基础,延伸优化纳税服务。通过经常性召开座谈会等方式,面对面征询纳税人意见,及时回应社会、企业的关切。
11
  联合互动“常态化”。推行部门领导共同挂钩联系企业制度,形成互动联合服务机制,为全市纳税人提供有针对性的法律和政策服务。结合全国税务部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活动,定点、定向开展联合走访企业活动,实地问需于纳税人、问惑于纳税人,共同帮助企业纾难解困,提升企业满意度、获得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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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银税互动“轻松贷”。加强与银保监部门和银行业金融机构的合作,积极推进银税数据互通,实现小微企业贷款网上“一站式”办理。将纳入“银税互动”企业范围从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扩大至M级企业,企业数量扩大一倍。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创新信贷产品,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和小微企业信贷需求。
13
  新设企业“一窗办”。优化办税窗口与办税服务资源配置,积极推广企业开办“一窗式”受理,加快实现税务部门与医保部门以“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为标准的数据对接,缩短新办企业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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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房产交易“并联办”。推广不动产交易“一口式”受理软件,整合二手房登记、交易、缴税窗口及报送资料,实现二手房交易“只走一个窗口、只交一套资料、只需要跑一趟”,降低不动产交易纳税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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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城乡两险“优化办”。构建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纵向推动、横向联动、职责衔接、服务闭环、协同推进的城乡两险征收服务机制。依托镇村,用好平台,后台传输,自动关联,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费参保缴费登记“一体化”。联合医保中心定时导出新增港澳籍居民参保人员基本信息,传递办税服务厅进行后台缴费登记,实现缴费登记不出门。

构建高效高质的办税体系,提升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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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进全程“网上办”。全面落实省局“全程网上办清单”事项,大力引导纳税人通过电子税务局、微电子税务局、闽税通APP、微信等渠道网上远程办税。因地制宜深化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实现更多业务从线下办理向线上办理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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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场业务“高效办”。严格落实首问责任制,推行预约办、错峰办、容缺办。推广“一键咨询”导税软件,高效落实一次性告知。推行企业涉税事项集成办理,实现企业开办涉税事项一套资料、一窗受理、一次提交、一次办结。简化税费申报手续,持续拓展免填单服务,推进财产行为税一体化纳税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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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线上线下“融合办”。对确需线下办理或线下办理频次较高的事项,试点引入“互联网+物流”办税理念,全面打通线上线下通道。大力推行“线上办理+线下邮寄”模式,积极完善线下服务渠道,引导纳税人通过线上渠道发起申请,实现“非接触”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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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智能设备“自助办”。积极拓展缴费渠道,推广利用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和闽税通APP完成税款缴纳及证明开具等功能,实现掌上自助办理;利用全省统一自助机平台,实现纳税人和缴费人24小时不间断自助申报缴税(费)。推进智慧办税服务厅建设,拓宽纳税人的办税选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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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纳税辅导“远程教”。推广远程辅导,组建远程辅导专家团队,借助税企微信群,通过微信视频辅导纳税人操作电子税务局或填写报表,让纳税人足不出户享受纳税辅导。畅通12366热线、办税服务厅咨询电话和各税源管理分局微信联络群,快速妥善处理纳税(缴费)人的业务咨询和预约,确保纳税人办事有人引、咨询有人答、诉求有人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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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社保费用“掌上缴”。企业可以通过福建省微电子税务局掌上缴交社会保险费;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可通过“福建税务”微信公众号、闽税通APP进行掌上缴费,其中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掌上缴费期为每月税收申报期结束后至月底;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全月可缴。
22
  出口退税“提速办”。优化系统功能,推动扩大出口退税“无纸化”申报范围,拓展“非接触式”出口退(免)税服务,加快审批速度,全力压缩出口退税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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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信用修复“及时办”。落实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纳税信用修复有关事项的公告》,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纳税人申请纳税信用修复的19种纳税信用失信行为,在符合相应的修复条件时给予信用修复。在试点并成功开发“福建省电子税务局纳税信用动态提醒服务系统”的基础上,将信用修复提醒引入服务系统,及时提醒纳税人进行信用修复。 

四 构建公平公正的执法体系,规范税务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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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风险提示“日常化”。逐步健全以风险为导向的“双随机、一公开”新型监管模式和防打结合新机制。管理分局在日常征管工作中,发现纳税人存在涉税风险的,可向纳税人进行风险提示、提醒,由纳税人自行纠正;除出具规范文书外,相关风险提示、提醒不得强行要求纳税人作出回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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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低级风险“自行纠”。低风险等级任务,以“税务人员案头审核、纳税人自行纠正”的方式开展应对。纳税人自查自纠后仍无法排除税收风险的,由风险管理部门统筹开展风险分析、扎口推送应对任务,相关管理员不得自行对纳税人进行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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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税收检查“限时结”。审核(批)有关涉税事项、实施税收检查或风险应对任务,除上级局规定完成时间或有关文件明确规定完成时限的,原则上不得超过2个月。情况较复杂确需延长的,应报经县级局领导同意,延长时间不得超过1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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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暂缓退税“最小化”。审核(批)退税(不包括出口退税审批)过程中,由于存在疑点需暂缓退税的,除文件明确规定的情形外,按与疑点问题税额相当的部分暂缓退税。暂缓退税期间应及时对有关疑点进行核实检查,按税收检查或风险应对有关规定的要求、期限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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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推广发票“电子化”。在税控开票软件中增加电子发票开具功能,开展税务机关网上代开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试点。优化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在向纳税人推送增值税扣税凭证信息的同时,实现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的归集推送和共享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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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取消认证“扩范围”。自2019年3月1日起,将取消增值税发票认证的纳税人范围扩大至全部一般纳税人。增值税发票认证工作由手工扫描需要抵扣的纸质发票,调整为由纳税人网上选择确认需要抵扣的增值税发票电子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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