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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19-09-12
为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和重要讲话精神,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排查治理重大事故隐患、遏制安全生产事故,根据《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泉交安〔2019〕86 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市交通运输工作实际,自即日起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开展交通运输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以下简称“百日行动”),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进一步压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夯实安全生产基础,突出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重点部位,着力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排查治理重大隐患,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遏制较大事故、减少一般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交通运输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新福建建设提供可靠安全保障,为新中国成立70周年创造良好的安全稳定环境。
二、主要任务
认真落实《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的通知》和我市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专项活动任务要求。
三、组织机构
我局成立“百日行动”领导小组,由局党组书记、局长邱华侨任组长,陈文晖副局长为副组长,局各相关股室及运管所、执法大队各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负责“百日行动”的组织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安办,负责日常工作。
局交通建设股、运输管理股、运输管理所、交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将工作任务落实落细,指导各领域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按照“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理念,加强统一组织,强化工作保障,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二)制定实施方案。各股室、各单位要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到部门、岗位。
(三)强化行动实效。一是开展自查,督促企业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运管所要组织企业签订自查自改承诺书(附件 1),8 月底前将承诺书送至运管所,重大风险、 重大隐患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一期)进行登记。市运管所和各企业要建立安全生产重大风险清单、重大隐患台账,制定有效防范和治理措施,并同步建立风险研判机制、决策风险评估机制、风险防控协同机制、风险防控责任机制,实现重大风险可控、重大隐患清零。二是执法检查,泉州市交通运输局将组织市级“专家指导服务团”和“安全执法服务团”对重点地区和薄弱环节进行指导督促,对“百日行动”开展情况进行调研指导,“专家指导服务团”从泉州交通局专家库中抽调组成,“安全执法服务团”由泉州市交通执法支队组建,将对企业进行抽查(重点抽查列入信用黑名单和重点监管名单的企业)。市运管所、执法大队要按照要求,争取做到对辖区企业检查全覆盖。对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三是督促指导,9 月 15 日起对企业隐患清单、风险清单回头看,确保排查出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风险管控到位,无法整改到位、管控到位的,确保安全的前提下停止相关设备的使用和作业。9 月 20 日至 10 月 10 日,各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绷紧神经,严防死守、盯死看牢、全员发动,加强监管和执法检查,保持高压态势,确保该停的停到位、 该管控的管控到位,严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
(四)强化执法问责。对开展“百日行动”不力、隐患排查治理走过场,自查未发现重大隐患但执法检查发现重大隐患和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单位,严格执法,并在媒体或网站予以公开曝光,属于安全生产失信行为的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 (一期)计入交通运输安全生产不良信用记录,符合安全生产不良记录“黑名单”的报市应急管理局,切实解决执法宽松软、“不长牙”问题,倒逼企业有效落实主体责任。即日起至 10 月 10 日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的,对相关企业进行约谈,对“百日行动”走过场、责任不落实的企业进行通报,导致事故发生的依法从严追责问责。
(五)加强统筹协调。一是将“百日行动”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运输结构调整等重点工作有机结合,与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及“压违章、减事故”专项治理行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等各领域已部署的专项整治有机结合,加强行业内部以及与应急、公安等其他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畅通信息传递和共享渠道,深化协作联动和联合执法机制,形成工作合力。二是调研指导要与执法检查相结合,与“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相结合,与安全生产信用相结合,重点指导、检查安全生产基础差、安全管理薄弱、信用差的企业,对列入安全生产信用红名单、安全生产基础较好、管理规范的企业以提醒为主。
(六)加强宣传教育。充分利用各种传统媒体,发挥网络、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和车站等交通枢纽人员集中的优势, 广泛宣传“百日行动”,宣传好的做法,曝光反面典型和事故案例。要推动宣传进机关、进企业、进班组、进车船、进场站、进渡口、进学校,加强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法规、知识和安全意识的培养,大力营造良好氛围。
(七)严格督办考核。局各相关股室、运管所、执法大队要加强本领域“百日行动”的跟踪督办,掌握“百日行动”进展情况,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各单位“百日行动”开展情况将纳入市局 2019 年绩 效考评内容。泉州交通运输局局要求每月 3 日前按照月度调度报告的要求通过部安全生产监管信息系统(一期)将“百日行动”进展情况上报,请各单位按时上报相关进展情况。9 月 20 日、10 月 16 日前将工作开展情况和附件 2、3、4、5 报局安办,联系人:黄长成,电话:88721787。
附件:1.企业风险管控、隐患排查治理自查自改承诺书
2. 各县(市、区)采取“五个一批”、“四个一律”等执法处罚措施企业名单
3.各县(市、区)及局属各单位约谈、通报名单
4.各单位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情况表
5.各县(市、区)开展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动情况表
石狮市交通和港口发展局
2019年9月1日
附件1
企业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自查自改承诺书
安全生产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百日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