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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泉州市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房屋和道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来源 :丰泽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访问次数 : 发布时间 :2020-04-07

各股(室)、所:

根据区委、区政府转发区安办《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委办发明电[2020]18号)、《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泉丰安委〔2020〕3号)、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转发《泉州市迅速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方案的通知(泉丰安委〔2020〕4号)、《关于印发丰泽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消联〔2020〕3号)、《中共丰泽区委办公室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区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行动方案通知》(泉丰委办发明电〔202015)《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泉市监〔202046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认真贯彻落实房屋安全百日大整治的通知》(泉市监〔202047号)、《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市监〔202053号)、《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细化任务清单的通知》(泉丰道安整治办〔20206号)等文件精神,为全力抓好当前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关键时期的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房屋和道路安全工作,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切实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保障经济社会平稳发展创造良好安全环境。现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制定工作方案如下,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 提高认识,时刻绷紧安全生产这根弦

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关于鲤城区欣佳酒店“3·7”楼体坍塌事故的指示要求,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企业主体”的原则,以强烈的政治责任感,以对人民群众极端负责的精神,深入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消防工作房屋和道路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执法检查力度,全力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事故,建立健全安全风险隐患和突出问题自查自纠长效机制。

二、按照步骤,扎实有效推进整治行动

我局决定从即日起至6月底在全区开展安全生产、消防工作和房屋安全百日攻坚行动,即日起至12月底开展市场监管领域和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分全面自查、检查执法、督促指导、巩固总结四个阶段。整治时间要服从整治效果、整治质量,对个别行业领域整治效果不理想,整治质量不高,未达到整治要求的,要延长整治时间,确保取得整治成效。

(一)全面自查。即日起至45日,各股室、市监所应明确目标任务、要求和职责分工,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自查自纠,立查立改,深入开展隐患排查治理,认真查找事故易发的重点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联合街道办事处、应急、消防等部门重点查安全隐患,看整改是否到位;查责任制度,看是否层层落实责任和签订安全责任书;查操作规程和规章制度,看是否严格执行和落实;查设施设备,看是否安全运行;查主体资格和生产经营行为,看是否合法、有效、规范;查安全预案,看是否落实到人、财、物和工作保障措施。对排查出的问题隐患,要建立清单,找准问题和短板,定准对策措施,倒排时间表,做到闭环管理。

(二)检查执法。即日起至430日,针对本行业领域的重点和薄弱环节,加强组织协调,严厉查处无照无证经营行为。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要督促企业做到闭环管理,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应提请区政府或区安委会挂牌督办;对违法违规行为,要落实“四个一律”、“五个一批”要求,严厉打击、及时查处。对已过整改期限仍未整改的企业要立即严肃执法,该停产整顿的立即予以停产整顿、该关闭的立即予以关闭,确保各类隐患整改和非法违法行为打击到位。

(三)督促指导。41531日,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清单、整改清单开展整改情况“回头看”,对重复存在同类型重大安全隐患、隐患整改弄虚作假的企业要严厉打击、严肃执法,确保前期排查出来的隐患全部整改到位,排查出来的风险防控措施全部落实到位。

四)巩固总结61630日,在全面总结经验做法的基础上,要进一步巩固提升,强化安全生产、消防安全、房屋安全各项工作措施,并固化经验做法,反思问题不足,形成长效机制。市场监管领域和道路安全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持续到1231日。

三、突出重点,全面组织开展大排查大整治

我局立足市场监管职能,积极支持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应重点围绕特种设备安全、产品质量安全、食品安全、药品安全、医疗器械安全、查处无证照经营等,全面彻底开展大排查大整治,切实加强安全防范,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一)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监管

一要结合部署要求和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做好生产经营场所特别是涉疫场所的电梯、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检验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项目整改情况,安全附件定检、作业人员持证、使用单位日常检查制度落实和发现问题整改情况,对发现的问题立查立改。二要深化压力管道隐患排查治理。全面排查在建和在用的长输油气管道情况,严格执行安装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制度,完善公用燃气管道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机制,确保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发现的问题隐患同步整改到位。三要完善防范遏制重特大事故工作机制。针对近年来现场检查、检验等发现的风险以及事故隐患等问题,开展风险识别和“专家会诊”,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督促落实消除特种设备风险隐患。结合实施年度日常监督检查计划,应在4月底前对重点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开展检查排查,对发现的问题隐患立即督促整改,对重大隐患不整改或不按时整改的,进行立案查处或将提请区安办挂牌督办。四要建立重大活动保障机制。结合重点活动安排,重点对涉及的各类特种设备进行专项检查,落实保障性检验要求,确保保障区域特种设备实现零事故、零故障“双零”目标。积极配合区安办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服务“小分队”志愿帮扶工作,了解企业需求,帮助企业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指导企业健全完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五要依法督促特种设备生产单位加强特种设备生产过程中的消防安全管理,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产品及使用标准时,应充分考虑消防安全因素,满足有关消防安全性能及要求,积极推广消防新技术在特种设备产品中的应用。

责任领导:张永聪

责任股所: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各市监所

(二)加强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一要加强对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等生产许可获证企业的证后监管,开展隐患排查。组织对辖区内相关的获证企业进行实地检查,对照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的要求检查其是否具有保持生产合格产品的能力,对发现的问题应督促企业及时整改,以消除质量安全隐患。二要加强对已进行强检计量器具备案的安全生产计量器具检定情况的监督检查。三要配合开展缺陷电动自行车的召回。加强缺陷电动自行车产品信息收集,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电动自行车,配合省、市市场监管局开展缺陷产品调查,督促企业履行召回义务,最大限度减少缺陷产品可能造成的伤害。四是要做好流通领域(含网络交易)商品质量监督管理工作。

责任领导:张永聪、蔡安莉

责任股所:质量与认证综合管理股、消保股、各市监所

(三)加强检验检测机构监管

一是抓好发现问题的整改。针对去年检验检测机构监督检查责令存在的问题,进行检查。二是突出重点行业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对环境监测、工程建筑检测、食品检验等重点机构的检查,排除安全隐患。三是开展机动车检验机构专项监督检查。继续按照省局要求对机动车检验机构开展监督检查,促进机动车检验机构检测能力和安全管理水平的提升。

责任领导:张永聪

责任股所:质量与认证综合管理股、各市监所

(四)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等领域安全监管

1.加强对食品生产企业监管。一是加强提示提醒。在服务食品生产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提示提醒企业按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安全管理人员并履职到位,严格落实生产、仓储、实验室安全管理等制度,加强洗消药剂和强酸强碱、易燃易爆等危险化学品管理,落实消防安全管理。二是加强隐患排查。排查企业是否持续保持许可条件,生产设备、工艺和布局等生产许可条件发生重大变化是否及时申请变更;排查企业是否严格落实人员健康管理制度,落实人员每日健康检查、洗手更衣等制度;排查企业严格规范开展食品生产加工场所清洁、消毒等工作。三是督促企业整改。对发现存在问题的企业,督促企业加强整改,确保产品质量安全。

责任领导:张俊峰

责任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监所

2.加强对食品流通环节监管。一是检查食品销售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并确认实际经营项目与证照许可事项是否一致。二是督促指导食品销售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评价食品安全状况,及时消除风险隐患。三是突出对食用农产品集中交易市场的监督检查,督促市场开办者严格入场食品查验,加强市场食品安全管理,严禁违法添加。四是重点排查冷冻冷藏食品安全风险,严厉打击篡改生产日期、保质期等违法行为。

责任领导:张俊峰

责任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监所

3.加强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一要检查餐饮服务单位的证照是否齐全,并确认实际经营项目与证照许可事项是否一致。二要结合部署要求和疫情防控的实际情况,切实加强对疫情防控定点收治医院、隔离观测点等涉疫场所的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深入排查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管责任。三要督促复工餐饮服务单位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严格清查库存积压食品原料,及时清除过期、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以及来源不明、无检验检疫合格证明的畜禽肉及其制品。四要持续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和社区集体聚餐举办者及承办者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有效防范疫情传播和食品安全风险。五要进一步加强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开学后)、养老机构、工地等各类食堂、集体用餐配送单位、中央厨房等重点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管,强化风险隐患排查与整治,严防严控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六要结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就餐饮服务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及时进行提醒提示。配合做好餐饮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责任领导:张俊峰

责任股所: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监所

4.加强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安全监管。要在落实疫情防控期间便企惠企政策措施、支持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同时,强化监管执法,提示提醒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环节市场主体认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依法依规经营,保证产品质量安全。督促药品(仅零售环节)、化妆品、医疗器械经营单位加强消防安全管理。

责任领导:詹彩云

责任股所:药械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股、各市监所

(五)加强证照管理

坚持疏堵结合、分类整治,对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条件的无证无照经营主体,引导其及时办理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领域的许可证;对不具备办理营业执照或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条件,存在严重安全隐患、危害人体健康、威胁公共安全、破坏环境资源、社会危害严重的经营主体,坚决依法查处;对不属市场监管部门查处职责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及时通报有关部门处置。重点清查市场主体登记住所(经营场所)与实际情况不符的行为。要根据《福建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中共泉州市委办公室泉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泉州市违法占地、违法建设认定及分类处置的指导意见>等文件的通知》(泉委办发〔201416号)等规定,加强沟通协调和信息共享,进一步明确违法建设处置信息抄告的方式、渠道和内容等具体事项。建立健全违法建设处置工作信息接收处理工作制度,确保及时接收、处理、反馈。在接到违建处置部门和乡镇(街道)违法建设处置决定的告知后,不予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的登记、备案、许可审批业务;在接到原抄告单位关于违法建设处置执行完毕的告知后,予以恢复办理市场监管领域的登记、备案、许可审批业务。

责任领导:张峰灿

责任股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登记注册与行政审批股、各市监所

(六)充分发挥12315平台消费纠纷化解作用

及时受理人民群众的投诉举报,妥善化解消费纠纷。加强风险预警和防控,密切关注出现的群体性苗头或敏感事项,做到及时报告、有效化解,确保安定稳定;适时开展案件信息梳理排查,对涉及影响企业安全生产问题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线索的,依职责进行核查,指导企业规范生产,确保复工复厂生产安全。

责任领导:蔡安莉

责任股所:消费者权益保护股、各市监所

(七)依职责配合其他领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专项整治

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加强与应急、消防、住建、商务、公安、交通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将安全生产与执法检查、突出问题专项治理等工作紧密结合,积极配合其他部门开展房屋安全整治、人员密集型场所、消防安全、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道路交通安全等行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由相应股室牵头、各市监所根据职责认真履行监管责任。

 

1.综合协调

责任领导:詹彩云

牵头股室:综合协调股

2.房屋安全整治

1)房屋安全

  责任领导:张峰灿

牵头股室: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

2)人员密集场所

  责任领导:张永聪

牵头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3)消防安全

  责任领导:詹彩云

牵头股室:综合协调股

3.危险物品和工矿企业

  责任领导:张永聪

牵头股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股

4.道路交通(交通运输)

责任领导: 张峰灿 蔡安莉

责任股所:企业信用监督管理股、消保股

(八)加强内部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认真开展内部安全隐患自查整改工作,重点针对房屋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公务车辆安全管理、值班值守、平安综治等方面进行全面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责任领导:蔡安莉詹彩云

责任股所: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各市监所

(九)加强安全宣传和应急处置

进一步加强宣传,重点普及以电梯、大型游乐设施为重点的特种设备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安全防范意识。加强关键时期涉及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的舆情监测、研判、处置、反馈,建立健全市场监管安全应急预案,一旦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严格落实重大事项报告制度,重要情况要及时上报,着力提高应急管理水平。

责任领导:蔡安莉詹彩云

责任股所:办公室、综合协调股、各市监所

(十)加大案件查处

依法依规查处市场监管领域违法违规行为。责任领导:黄国安

责任股所:市执法支队三大队

四、立即行动,坚决抓实抓细抓到位

(一)强化责任担当。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和“三个必须”等要求,“一把手”要切实肩负起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带头履职尽责、带头担当作为、带头严抓实管;局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在抓好各自分管领域安全除患排查整治的同时,按照区指挥部的工作分工牵头组织配合对应专项领域涉及市场监管事项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突出检查重点牢牢盯紧事故多发易发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企业,尤其是酒店、宾馆等隔离观察场所、定点医院、防护用品生产企业、大型商业综合体、养老院等,立即开展与市场监管有关的安全生产检查,必要时聘请专家参与,把安全风险隐患问题摸清、对策措施找准,牢牢守住安全底线。

(三)加强督促指导。综合运用法律手段、行政措施、市场机制等多种措施,督促企业切实扛起主体责任,全面落实复工复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安全风险隐患排查自查自纠,并建档立账、落实责任、闭环管理。

(四)创新监管方式结合实际,认真落实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有关要求,注重监管方式创新,充分运用视频调度、远程视频监控、在线培训、微信短信提醒等方式,加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实施精准监管、有效监管、强化疫情期间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五)认真落实问题整改。即日起至616日,市市场监管局工作指导组将会每月每旬至少抽1个市场监管所、检查2-3家企业,指导我区落实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深入开展。各股室、市监所应高度重视,对于检查组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企业认真做好问题整改。

(六)做好信息材料报送根据上级要求,材料报送情况为安全生产年度考核重点内容,对于上报不及时、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区安办将进行全区通报。请各股室、市监所高度重视,按照相关文件要求做好报送工作,综合协调股负责汇总上报。

1.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通知,每周四下午应报送《丰泽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执法检查图片、隐患清零情况及图文(备注:责任单位未在整改完成反馈时间内将隐患清零情况以图文形式报至区安办的,区安办将予以通报并将工作落实情况列为全区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半年、年度考核重点内容),详见附件1

2.根据《关于印发丰泽区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消联〔2020〕3号),每周四下午应按模板要求报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简报汇报》,详见附件2

3.根据《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迅速开展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的通知》(泉丰安委〔20203号),每月9日应报送《丰泽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详见附件3

4.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加强市场监管领域安全生产和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泉市监〔202046号),每月7日、17日、27日应上报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阶段进展情况(包括出动执法人员数、排查单位数、排查隐患个数、隐患具体情况、处罚情况等,如有典型案例可另附说明)。

5.根据中共泉州市丰泽区委办公室、泉州市丰泽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区安办《全区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泉丰委办发明电[2020]18号),每日下午4:30前报送当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包括基本情况、存在主要问题、需协调解决事项以及下一步工作打算等基本要素)和相关报表(详见附件456)。当天没有开展工作也要上报“无情况”。616日以后,每月1日前报送阶段性进展情况。

6.根据《泉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全市各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泉市监〔2020〕53号),一要检查市场主体是否依法办理、明示营业执照和市场监管领域许可审批备案事项。请对应附件7、8表格内容进行自查,并按照附件9表格样式建立台账。二要立足市场监管部门职能职责开展检查,对检查中发现问题、隐患 的市场主体,要发放《整改通知书》(附件10)。三要发放《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提醒提示告知书》(附件11),提醒提示市场主体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敦促依法依规生产经营。必要时可聘请专家参与检查,协助排查隐患。

7根据《关于印发道路交通领域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细化任务清单的通知》(泉丰道安整治办〔2020〕6号),每日收集汇总大排查大整改工作推进情况,并按照《专项行动工作日报表》《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清单》(详见附件12、13)要求填报完整,于每日下午4点30分前报送前一日工作情况。

 

附件1:《丰泽区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大排查大整治隐患清单》

附件2:《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进展情况简报汇报》

附件3:《丰泽区疫情期间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附件4:《泉州市丰泽区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表》

附件5:《重大隐患填报表(累计数)》

附件6:《执法检查及约谈、通报名单情况表(累计数)》

附件7《丰泽区市场监管系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记录表

附件8:《市场监管部门抽查情况表》

附件9 :《领域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汇总表(式样)》

附件10《整改通知书》

附件11《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提醒提示告知书》

附件12《专项行动工作日报表》

附件13《排查交通安全隐患清单》


文章关键字: 隐患 责任 市场 企业 领域